
(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项目“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律师生态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班”于10月17日—10月1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王振刚表示,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历经多年发展,已逐步成长为一个重要的智库平台、环境公益资助平台和环境法培训平台。该平台已陆续培训法官、检察官、环保社会组织成员、律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近1900人,过去两年已举办两期全国律师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班。今年继续举办,旨在进一步提升律师群体的环境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阿泽新表示,近年来,云南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例如,构建起特色鲜明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云南路径、贡献公益诉讼云南案例。本次培训选择在云南举办,既是对云南省生态法治实践的充分肯定,又是一次面向未来的精准赋能,将为云南应对高原湖泊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挑战提供有力支持。
展开剩余55%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塞军表示,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迅速发展,生态环境法律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环境律师队伍日渐壮大。环境律师的发展正处于与时代共进步的时期,既是法律的使用者,也是法律的制定和参与者。希望通过培训培养更多青年环境律师,为参训学员开拓眼界、树立从事环境法律服务的信心。
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表示,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实践对律师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很多律师面临知识更新不及时、实务经验不足的挑战。他对参训学员提出期望,一是“立心”,即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立学”,即坚持知行合一,把培训所学转化为实践能力;三是“立责”,即主动担当作为,做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记者了解到,此次培训在前两次培训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在保留环境法治总体概览、环境司法与执法实务、律师与环保组织协作等经典培训课程之外,增设律师如何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建言献策和青藏高原烟花秀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交流等圆桌讨论环节。多名专家学者、律师、地方实务工作者、环保组织代表等进行专题授课10余场,内容覆盖立法、司法、执法、监督、环境规范化等方面。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李剑岗出席开幕式。
本次培训班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支持,云南省律师协会、昆明市律师协会协办。
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0余名律师现场参加了本次培训,线上直播观看人数1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的律师书面承诺为环保社会组织提供不少于50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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